近日,绿地集团(相关干货)董事长、总裁张玉良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徐明签订《上市协议书》,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绿地及张玉良完成了多年的夙愿,实现了财富变现梦想。
据市场疯传,张玉良持有绿地集团2%的股份约2.43亿股(按照绿地控股的A股总股本为121.68亿股计算),截止记者发稿前的收盘价为24.38元,预计张玉良的个人身价将达到59.24亿元。据悉,928名职工持股会会员平均每人拥有的市值约1亿元左右,大批亿万富翁将应运而生。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这个盛宴背后的故事。这个故事局外人看不懂,局内人看了会吓一大跳!
2015年4月23日,中国证监会有条件通过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绿地”)与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中国证监会的意见原是此次资产重组最大的不确定因素。现在资产重组获证监会通过,绿地实现A股整体上市已然畅通无阻。绿地对《地产》称,目前集团正在走为金丰投资更名、商讨盈利承诺等后续程序,预计上半年便可实现上市。
就在一年前,此次总金额超过600亿人民币的资产重组还存在着太多不确定性。2014年3月18日,金丰投资公布了《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绿地上市之谋基本上“图穷匕现”。但因为中国证券市场对房企紧闭大门多年,绿地上市又触及证券监管的多个敏感未确定区域,如果成功,将会造就中国最大房企以及国企员工将通过上市获得巨额财富,所以,绿地上市一案,成为能说明很多问题的试金石,亦成为业内外识者关注的焦点。曾有行业观察者撰文《绿地上市需要跨过的五道坎》,条分缕析地提醒人们,绿地上市,可能成就自己,更新行规。
现绿地上市已获得证监会通过,说明绿地在此次资产重组中采用的诸多创举均获得证监会的认可——可以预计,在不久的将来,原绿地员工持股会权益通过上市实现巨额增值变现的案例,将成为今后国企上市时争相学习的榜样;而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6号》(简称“收购管理办法”)中“一致行动人”及其“相反证据”的定义,未来也将出现推陈出新的诠释。
截至2015年5月12日,金丰投资股价是每股32.18元人民币(除特别标注外,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地产》记者统计显示,绿地若按照此股价整体上市,市值将达到3915.66亿元,是全世界市值最高的以房地产为主业的集团,超出曾经的第一——万科总市值2379.66亿元。
绿地的持股者无疑将是庞大市值的最先受惠者。绿地的任何一个小股东——哪怕曾经再平凡,在不久的将来,都将受邀进入华丽的资本殿堂,享受一场异常丰盛的财富变现大餐。
现在上市未至,绿地掀起的“风浪”已在中国房地产市场涌动。为了顺利实现绿地人梦萦魂牵20年的财富盛宴,绿地几年来一直在进行着“自我造神”运动。这场运动在2014年达到高潮,这一年,绿地宣称实现销售额2408亿元,第一次超过万科,成为中国乃至全世界的地产销售冠军。同年,绿地又以“人无我有,人有我强”的原则,频频向外界展现商者无域的雄心和愿景,在房地产主业之外,高调进入“大基建”、“大金融”和“大消费”,这三个几乎能覆盖所有行业的无边界领域,当然,海外扩张这个高大上的牌,绿地也拿出做庄的气势,抢占鳌头。
通过上市,这家总资产将达4800亿元、声称2015年进入“世界200强”的“巨无霸”将在更大的平台上起舞。
那么,绿地是怎样在这个通往财富盛宴的大路上铺就砖石、滚大雪球的呢?
上市做局1:进两步退一步的混改
绿地在“重组预案”的“交易背景和目的”条目中表示,绿地作为上海国资委旗下的龙头企业,此次重组充分体现了上海国资委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简称“混改”)的支持和响应。
然而,有意思的是,纵观绿地整个历史,此次混改并非绿地最彻底的一次。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国资股东已失去了绿地控股地位,绿地当时应被界定为由国有资本参股的私人企业。但在上市之前的几年中,这个私人企业又变回了国企身份。
在此次资产重组过程中,绿地主要有三个措施能够体现混改的意味:“突击”引进5家战略投资者,上海格林兰吸收合并职工持股会和上海国资委并未通过旗下公司掌控控制权。
一、引进战略投资者
2013年12月,绿地股东大会通过平安创新资本、鼎晖嘉熙、宁波汇盛聚智、珠海普罗、国投协力5位投资者以每个单位注册资本5.62元的价格对集团增加注册资本20.87亿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103.59亿元。
二、上海格林兰投资企业(简称“上海格林兰”)吸收合并职工持股会
为使包括绿地管理层在内的职工持股会符合上市要求,2014年2月,以绿地董事长张玉良为首的绿地管理层43人出资10万元成立上海格林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格林兰投资”)。然后,格林兰投资与员工持股会设立32个“小有限合伙企业”——上海格林兰壹投资管理中心至上海格林兰叁拾贰投资管理中心。格林兰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GP)负责整体运营,剩余合伙人作为有限合伙人(LP)。再次,格林兰投资再作为GP与这32家“小合伙企业”成立上海格林兰,上海格林兰的出资额合计3766.55万元。
最后,上海格林兰与职工持股会签署《吸收合并协议》。吸收合并完成后,由上海格林兰作为绿地的股东,继受职工持股会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
据金丰投资2014年6月13日公布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简称“草案”)。上述交易已在2014 年5月26日完成。
三、上海国资委摆脱控股身份
引进战略投资者,及上海格林兰吸收合并职工持股会后,绿地股东持股情况如图3。
重组后上海国资委旗下的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上海地产集团”)、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中星集团”)和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简称“上海城投总公司”)合计持有绿地46.37%的股权。
“收购管理办法”规定,若投资者可实际支配上市公司的表决权超过30%,则认定投资者拥有该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由此可知,上海国资委可通过旗下企业对绿地进行掌控。
但“草案”表示,上海国资委并不参与集团运营,上海地产集团和上海城投总公司作为两家相互独立的主体,只充当财务投资者的角色,将来不会实质性介入绿地的具体运营。
上述三个方面就是绿地践行混改的主要措施。可值得玩味的是,回顾绿地此前23年发展历程,早在多年之前,绿地便已在混改上走得非常深远,相比彼时的“大胆突破”,如今的终局可称为“倒退”。
1992年6月,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下属企业出资2000万元成立绿地前身——上海市绿地总公司。此时的上海市绿地总公司是上述两委员会100%控股的国有企业。
在随后的几年里,企业股份制改革启动,职工持股的概念屡被提及。1997年,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建设委员会同意绿地成立职工持股会,职工持股会斥资3020.43万元获得绿地18.88%的股份。绿地由国有企业变身为股份制公司。
1998年至2003年,绿地多次向职工持股会赠送红股、配股,职工持股会同时也频频主动注资。同期,上海市国资委旗下国企均按兵不动,既没有获得与股权对等的“红股”,“配股”时又往往选择放弃或少量认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