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超市无疑是汇集了多个同类型企业,多个生产、销售环节的综合性企业,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9月11日,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向社会公布了消费体察结果,并责令存在问题的超市在9月29日之前进行整改,社会监督员还要实地体察整改情况。
今年7月—8月,太原市消协组织社会监督员开展了对太原市沃尔玛、家乐福、美特好、山姆士、华联等超市食品的消费体察,将成员分为6组,每组体察两个超市,内容主要为食品的存放、标示、售价,操作人员的着装规范及售后保障等。经过一个月的体察,发现在现有的食品销售渠道中,超市虽然相对是最安全的,但在安全卫生方面却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存在的问题有:
现场加工食品及果蔬存在安全问题。在很多超市,现场加工食品的原料没有统一的管理规范,并且消费者看不到现场加工食品的原料的保质期、加工原料来源,原料是否还在保质期内不清楚。一些水果和蔬菜,因为储存时间短,已经不新鲜,多次上架下架重新包装,再次去掉残枝烂叶之后上架。将坏损的部分切除掉,重新标写日期,并且一些水果切除腐烂部分,成为试吃品。也有变质的水果在销售。部分膨化食品有漏气。鱼罐头在保质期内,可打开后盖子全是霉菌。
“一元菜”问题。有的超市蔬菜不够新鲜,一元菜销售区的提示牌话语有些不合适。提示牌内容大致是“一元菜”是经政府补贴、企业赔钱销售的蔬菜,禁止顾客在购买过程中掐茎、剥皮、去根,否则将按精菜计价收费。其实,为了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政府对蔬菜的种类、品质都有要求,给企业的补贴中已包含了价差、产品损耗、企业人员、运输成本等合理内容,因此相关“一元菜”的产品质量一定得保证,且不能再将损耗转嫁给顾客。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卫生意识欠缺。部分人员不能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不严格按照要求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发现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佩戴口罩不规范,主要是佩戴口罩仅遮口不遮鼻,还有的把口罩弄到下巴处。更有不少食品加工人员,穿着工作服上厕所或到其他场所走动,不换衣服。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不规范。包装上有标签,也有相应的标示,但是有的里面还有小包装,上面也标有生产日期,却与外面大包装不一致,有时还被遮挡,看不清是否过期。
冷藏区食品未分类,冷藏温度不达标。冷藏区的食品(牛奶、饺子、馄饨、小面包、汤圆、粽子等)都在相同温度的冷藏柜里面,各自的冷藏温度不一样,但是冷藏区的温度设定是一样的,达不到冷藏食品的冷藏温度要求,并且混合冷藏的方式造成交叉感染,对于食品安全存在隐患。大超市有着相对区分的冷藏区,小超市基本上所有的物品都在一起冷藏。消费者在看冷藏食品的时候,对于食品挑拣,随意开关冷藏门,对冷藏食品的温度要求有影响。在橱柜周边未发现温度指示装置,也未见向消费者明示限定温度范围及实际温度。
价格标注与结账处不一致。有时候,标签价格和实际付款的不一致,购物发票上的价格往往要比价签上的价位高一些。消费者发现后,经营者常常解释为促销活动后没来得及换标签。
一些打折食品已是临界,缺乏适当提醒。常温陈列食品缺乏防尘覆盖。在散装食品方面,很多超市都有卖一些散装米、豆子等,但这些东西往往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且多散放暴露,超市是人流量较大的场所,有常识的顾客可能会使用工具取放,有很大一部分人是用手来抓取的,这很不符合入口食品要求。自制糕点等方面,很多超市的馒头、蛋糕等食品没有遮盖,露天陈放,也没有食品夹子,人们随意拿手翻动。
售后制度也存在问题。只有基本完整的售后服务制度与专门的工作人员,能执行国家的退换货规定。
此外,过期的促销公告不及时撤出,容易误导消费者。赠品发放存在漏洞。赠品一般作为产品促销的一种营销方式,激发顾客的购买欲望,但是在赠品赠送中,随意性往往很大,一些超市的赠品上贴有标签,此为赠品,不得买卖。还有一些超市写着赠品有限,送完为止。具体赠品的数量、件数、赠送规格等都不得而知,致使赠品有名无实、有数无量。非售后人员态度就不够专业、友好。有的培训三天就上岗,没有相关的礼仪知识培训。
对此,太原市消协建议,超市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从进货到检验、到销售、到售后,以及平时的例行检查,把好质量关,安全到人,责任到人,杜绝腐烂变质、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进入及销售。经营者要制定并执行严格的管理及处罚制度,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一旦出现问题,应该严查责任人,并通报全公司,使全体人员引以为戒。超市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广告宣传应标明限制条件和日期,必须真实有效。商品要明码标价,不得以虚假的价格欺骗消费者。要虚心接受社会监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要反思改进,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为企业赢得信誉和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