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公告宣布,其于9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
根据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华夏幸福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75亿元的公司债券。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华夏幸福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根据7月24日华夏幸福发布的债券发行预案,此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