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美商业拟私有化退市 或为应对经营环境严峻压力

   2015-10-21 8900

  10月20日晚,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物美商业(香港)有限公司、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联合公告。

  公告宣布,于2015年10月5日,董事会接获公司控股股东物美控股发出的通知,物美控股及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物美香港,拟根据收购守则就H股及内资股进行自愿有条件要约,倘落实,此举将导致物美退市。

  公告显示,按现金要约价每股H股6.22港元,以及H股要约涉及的H股总数为5.35亿股H股计算,H股要约的最高价值约为33.29亿港元;按要约价每股内资股人民币5.07元,及内资股要约涉及的内资股总数4383万股内资股计算,内资股要约最高价值约为人民币2.22亿元。

  要约项下应付的代价,是根据公司最近期刊发的财务资料、要约人对公司业务前景以及市场地位的评估,再加上股份的市场价格趋势厘定,价将以现金支付。

  物美表示,若H股要约一旦成为无条件,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第6.12条作出退市申请,将以公告形式知会股东有关H股的最后买卖日期及退市将会生效的日期。

  于联合公告日期,物美控股要约人及一致行动人士于7.07亿股内资股及142万股H股中拥有权益,合共相当于股份约55.03%,分别占全部已发行内资股约94.16%及全部已发行H股约0.26%。

  对于退市理由,物美方面称,公司主要业务为在中国经营大型超市和便利超市。近年来,集团的盈利状况一直受到日益上涨的人工及租金成本,以及源自线上及线下运商竞争的不利影响。

  2015年上半年,尽管物美的业额上升约11.4%,但股东应占溢利与2014年上半年相比下降约19.5%。要约人相信集团的盈利状况将继续面临现行市况疲软所带来的下行压力,经济增长放缓及中国零售额下跌是预期经营环境仍将严峻的部分原因。

  物美表示,行业整体面临整合机会,集团需采取果断措施,不断巩固市场地位,藉以能迅速有效地应对及可持续性地克服挑战。新的扩张和并购将带来成本上涨和盈利摊薄,在市场整体增长缓慢的情况下,投资回收期势必延长。

  物美指出,作为一间公众上市公司,投资者对投资回报有不同要求,促使公司更加慎重地对待扩张机会。例如较大规模的收购兼并举动,虽然具有战略意义,但在相对较长时期内确实可能大幅削减每股盈利状况,在采用股权融资的情况尤甚。

  然而,公司业务仍需通过扩大规模而产生协同效应,及权衡集团盈利性和发展规模。倘建议得以成功实施,将会使公司有较多灵活性及时作出投资决定,同时将对股东投资回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资料显示,物美控股H股自2003年11月21日起于联交所创业板上市,并自2011年6月30日起透过从创业板转板方式于联交所主板上市。

  对于物美退市动作,分析认为,在零售行业面临发展困境下,于2013年,物业也曾有过通过收购卜蜂莲花方式,实现规模效益的计划,但随着该项收购的失败,“规模效益”计划也随之不复存在,这或也最终导致了今天拟退市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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