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业境外债券持有人提新债务重组计划 称回报更大

   2016-01-20 7980

  1月18日,来自投资管理公司BFAM Partners的消息确认,在佳兆业(相关干货)推出自己的债务重组提议时,包括BFAM Partners和Farallon Capital在内的一批佳兆业境外债券持有人也于1月14日提出了一项债务重组计划。

  2015年12月24日披露向境外债权人提供的三种可选方案后,佳兆业在1月10日晚间公布了进一步的重组细节。

  最新消息显示,BFAM Partners和Farallon Capital等境外债券持有人认为,其提出的重组建议能够为境外债权人提供更大的回报。

  BFAM Partners的首席信息官Benjamin Fuchs称,“我们不认为公司目前提出的条款充分考虑了额外的执行风险或复杂性。而我们的重组计划能为债权人提供一个更好的回报,相信可以获得广泛的支持。”

  此前佳兆业披露的三种方案中,第一种是债权人申索的现有高息票据100%转换成有新本金额、新到期日及新息票时间表的新高息票据,债权人还将收取或然价值权。

  具体而言,佳兆业将发行A-E共五个系列新高息票据,其中在2019年底、2020年6月、2020年底、2021年6月、2021年底到期本金额分别相当于所有已发行新高息票据10%、18%、22%、24%、26%的浮息。

  佳兆业同时提出,将给予发行的新高息票据总额的7.0%“或然价值权”。具体而言,佳兆业普通股隐含市值分别超过100.75亿港元、125.94亿港元、157.42亿港元、196.78亿港元、205.42亿港元时,这项权利分别可触发20%。

  第二种方案是,债权人申索的可换股债券最多100%转换成重组后2019年到期的可换股债券,若选择金额超过可换债券最高金额,则接受削减机制所规限。该方案每半年支付一次,票息在5%-9%之间。

  第三种方案则是按比例认购重组后可换股债券及按比例转换为新高息票据及或然价值权,将债权人所有申索转换为各新高息票据、或然价值权及重组后可换股债券的按比例金额,其中任何不获转换为重组后可换股债券的申索,将予以转换成新高息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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