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近期对肉及肉制品、饮料、焙烤食品和乳制品等7类食品620批次样品的抽检结果。其中,饮料、焙烤食品、糖果、可可制品、炒货食品、坚果制品、罐头和乳制品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而有2批次肉类及其制品被查不合格,均由黑龙江永辉超市所售。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加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黑龙江大庆市龙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加工的后腿股肉(牛肉)和黑龙江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杨生屠宰场生产加工的牛上脊肉(牛上脑)检出地塞米松(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之一,有抗炎、抗休克、抗过敏、抗毒素等作用,在牛的肌肉中的残留限量为0.75μg/kg)。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总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作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调查整改情况需于2016年4月30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