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建议在湖南设立中国中西部内陆自贸区,以促进内陆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发展。
背景
我国的第一、二批自贸区建设进展顺利,围绕制度创新、简政放权,在多个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已有的自贸区集中在沿海的上海、天津、福建和广东,这些地方本已是国内改革开放的前沿和高地。相对而言,内陆地区更需要通过自贸区的建立来促进发展,接轨世界,缩小中西部地区与沿海地区的差异。
在湖南等内陆地区设立自贸区具有战略意义。首先,湖南的发展平台可以承载自贸区的落户。湖南地处长江中下游,长株潭是国家两型建设示范区,国家级湘江新区地处长沙,长株潭地区就有金霞保税物流中心、湘潭综合保税区、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加上岳阳城陵矶港综合保税区,功能和业态与上海自贸区相近,在此基础上升级是可能的。其次,湖南在对外贸易、对外投资等方面有较大体量。湖南是“一带一路”战略的重点区域之一,湖南的步步高与全国60多家区域优秀零售组建了全球商品联采平台,中联重科、三一重工、蓝思科技等制造业在全球范围内有大量的投资和业务。此外,已经开通的湘欧快线,试运行一年多来已经实现常态运营,运输量已跃升全国涉外班列前五。再次,湖南的交通枢纽优势完全可以承载自贸区的辐射能力。
建议
王填代表建议,国家以金霞保税物流中心、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等保税区为基础,整合规划,批准湖南设立中西部自由贸易试验区,以现代服务业、现代流通业为试点,积极探索内陆地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成为立足大西南、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现代服务流通业中心、内陆地区全面深化改革的引领区,以加快中国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为国家探索内陆地区对接世界的自由贸易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