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瑞安房地产(相关干货)集团录得营业额人民币64.72亿元,而2014年为人民币102.49亿元,相关下跌主要是由于上海住宅项目的销售贡献减少。相反,2015年的租金及相关收入(不包含酒店经营收入)由2014年的人民币12.78亿元增长20%至人民币15.39亿元,反映由2014年起陆续开业的虹桥天地所带来的新增收入贡献,以及瑞安房地产集团现有物业组合的出租率和租金收入增长所致。
除了确认为营业额的物业销售外,瑞安房地产集团亦于2015年完成人民币79.07亿元的物业销售,该等销售被确认为出售投资物业、出售酒店物业、出售持有商业物业之附属公司的权益、以及联营公司的营业额,其中包括出售上海企业天地1号和2号。包括上述物业销售,已确认销售额合共人民币122.87亿元,2014年为人民币134.67亿元。
2015年年度溢利为人民币17.67亿元,2014年为人民币24.85亿元。 2015年的股东应占溢利为人民币7.88亿元,而2014年为人民币17.78亿元,下跌主要由于自2015年1月开始瑞安房地产集团所持有的美元及港币计价的债务因人民币贬值而造成亏损,瑞安房地产集团于2015年录得汇兑亏损(已实现及未实现)为人民币13.10亿元。
事实上,瑞安房地产集团的核心溢利由2014年的人民币4.5亿元大幅上升438%至2015年的人民币24.23亿元,主要由于出售上海企业天地1号和2号对核心溢利做出重大贡献。为释放所持物业组合的价值,瑞安房地产集团将继续发掘出售商业物业的机会。
2015年的合约销售额(包括大连联营公司及上海太平桥第116号地块的合营公司)为人民币215.13亿元,较2014年上升121%。已售及预售的总建筑面积为631,000平方米,平均售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34,100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将于2016年及其后交付的已锁定销售额(包括出售商业物业、大连联营公司及上海太平桥第116号地块的合营公司)合计达人民币133.15亿元,总建筑面积为403,000平方米。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瑞安房地产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1,171.70亿元。瑞安房地产集团亦录得公平值增值人民币29.70亿元,占于2015年12月31日以公平值计价的人民币488.97亿元的余下投资物业组合的6%。
瑞安房地产集团的现金及银行存款总额为人民币106.14亿元。净资产负债率为81%,较2014年上升2%。
业务回顾—行政摘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瑞安房地产集团录得营业额人民币64.72亿元,其中物业销售收入和投资物业租金及相关收入分别为人民币43.80亿元和人民币16.12亿元,分别占总营业额的68%和25%。人民币4.24亿元的营业额来自于2014年收购的建筑业务的贡献。其余1%或人民币5,600万元则来自其他业务。
除了确认为营业额的物业销售外,瑞安房地产集团亦于2015年完成人民币79.07亿元的物业销售,被确认为出售附属公司的权益(主要为上海企业天地1号和2号)、出售位于虹桥天地的酒店物业、联营公司的营业额、以及出售投资物业。展望未来,瑞安房地产集团将继续在适当时候出售投资物业及整体出售商业物业,以释放集团所持商业物业的价值,并加快资产周转和资金循环。 2015年的毛利为人民币16.89亿元,较2014年的人民币34.46亿元下跌51%。集团毛利率下跌8个百分点至26%,原因是2015年确认的营业额主要来自毛利率较低的重庆、佛山项目及新收购的建筑业务,而2014年确认的营业额主要来自毛利率较高的上海瑞虹新城的物业销售。
瑞安房地产集团于2015年的合约物业销售为人民币215.13亿元,较2014年的人民币97.50亿元跃升121%,其中住宅物业销售占39%,余下61%为商业物业销售。 2015年的平均售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34,100元,较2014年的人民币22,100元上升54%。
于2015年,瑞安房地产集团录得余下投资物业组合公平值增值合共人民币29.70亿元,增值主要由于位于上海太平桥项目的上海新天地及新天地时尚、企业天地3号、以及瑞安广场的公平值增值,总金额为人民币16.24亿元,占2015年公平值增值总额的55%。其余主要来自位于虹桥天地以及上海创智天地项目的已落成投资物业的公平值增值。该等增值总额相等于瑞安房地产集团于2015年12月31日以公平值计价的余下投资物业组合账面总值人民币488.97亿元的6%。瑞安房地产集团持有以公平值计价的投资物业的可供出租及可供销售建筑面积共达1,698,000平方米,占瑞安房地产集团(不包括大连联营公司的土地储备)于2015年12月31日总土地储备的26%。
于2015年8月,瑞安房地产集团以较2014年12月31日的人民币48.05亿元账面值高出37%的溢价,即人民币66.01亿元出售位于上海太平桥的企业天地1号和2号。于2015年12月,集团签署协定以人民币57亿元出售位于上海太平桥的企业天地3号。这些证明集团有能力因应本身微调的业务策略,释放和实现资产价值。为配合集团通过出售成熟商业资产以使资产价值最大化和提升回报的目标,瑞安房地产集团决定短期内不再进行中国新天地的上市计划。基于资本市场的现况,瑞安房地产集团相信上市并非充分实现中国新天地物业组合价值的最佳方式。基于上述决定,瑞安房地产集团已着手整合瑞安房地产和中国新天地的总部职能。瑞安房地产集团预期该等职能整合工作将有助提升效率和降低成本。
2015年年度溢利为人民币17.67亿元,2014年为人民币24.85亿元。 2015年的股东应占溢利为人民币7.88亿元,而2014年为人民币17.78亿元,下跌主要由于自2015年1月开始瑞安房地产集团所持有的美元及港币计价的债务因人民币贬值而造成亏损,瑞安房地产集团于2015年录得汇兑亏损(已实现及未实现)为人民币13.10亿元。
事实上,瑞安房地产集团的核心溢利由2014年的人民币4.5亿元大幅上升438%至2015年的人民币24.23亿元,主要由于出售上海企业天地1号和2号对核心溢利做出重大贡献。为释放所持物业组合的价值,瑞安房地产集团将继续发掘出售商业物业的机会。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将于2016年及其后交付的已锁定销售额(包括出售商业物业、大连联营公司及上海太平桥第116号地块的合营公司)合计达人民币133.15亿元,总建筑面积为403,000平方米。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瑞安房地产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1,171.70亿元。瑞安房地产集团的现金及银行存款总额为人民币106.14亿元。净资产负债率为81%,较2014年上升2%。
已确认物业销售
于2015年,已确认物业销售总额,包括被确认为营业额、出售投资物业、出售酒店物业、出售持有商业物业之附属公司的权益、以及联营公司营业额的物业销售额,下跌9%至人民币122.87亿元(经扣除营业税及其他附加税项,如适用),总建筑面积为478,190平方米。平均售价上升5%至每平方米人民币27,200元。上述变动主要由物业销售组合变动所致。
被确认为营业额的物业销售(经扣除营业税及其他附加税项,如适用)下跌49%至人民币43.80亿元,总建筑面积为309,890平方米。平均售价下跌48%至每平方米人民币15,000元。 2015年确认为营业额的物业销售的毛利率为11%,而2014年为29%。平均售价及毛利率下跌,主要由于物业销售组合的变动,以及不同项目溢利贡献的变动。举例说,上海瑞虹新城于2015年确认为营业额的物业销售(不包括停车场及其他)仅得人民币1.26亿元,占物业销售总额的3%,而其于2014年被确认为营业额的物业销售为人民币52.60亿元,占物业销售总额的62%。
被确认为出售持有商业物业之附属公司的权益之物业销售额达人民币66.01亿元,由整体出售上海太平桥企业天地1号和2号的贡献,总建筑面积为83,200平方米。确认为出售酒店物业的物业销售额达人民币9.10亿元,是由整体出售位于虹桥天地的酒店贡献,总建筑面积为45,000平方米。
被确认为出售投资物业的物业销售额达人民币9,200万元,包括散售位于重庆、上海瑞虹新城的多个街铺及位于上海创智天地的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3,700平方米。
大连天地的已确认物业销售额为人民币3.04亿元,其相关利润或亏损已作为应占联营公司业绩列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