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政:待开发商用地可经审批转为商品住宅用地

   2016-03-30 10160

  3月25日,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审议通过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

  内容从钢铁、煤炭等去产能,企业创品牌、增效益,房地产去库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营造良好政商环境和政务服务环境等方面提出十七条当前急需的政策措施。

  值得关注的是,包括已全部缴清土地出让金的待开发商业用地,可经审批转型为商品住宅用地。

  按照四川此次制定的政策,已全部缴清土地出让金的待开发商业用地,可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在符合规划和有关规定条件下,经审批转型为商品住宅用地,重新核定出让价款;已建在建的商业用房在不改变其他规划条件的前提下,经法定程序批准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可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用于教育培训、幼儿园、文化、旅游等经营性、公益性用途。

  资料显示,目前四川不少二三线城市商业、办公用房可售周期已达50个月左右,成都市中心商业地产可售周期时间则更长。

  来自仲量联行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成都甲级办公楼市场总存量攀升至约26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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