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4月19日公告,根据华发集团出具的承诺函,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华发房产拟与“华发城建国际海岸花园项目”(暂定名)的项目公司珠海海润公司,签订《华发城建国际海岸花园项目托管协议》及附属的《营销代理合同》、《项目工程委托管理合同》,同时公司就项目的商标使用与海润公司另行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据此,海润公司将华发城建海岸项目的建设、开发、销售等工作委托并授权给华发房产行使,并向华发房产支付托管费,向华发股份支付商标使用费。
由于海润公司为华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珠海十字门城建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华发集团为华发股份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而言,为“华发城建海岸项目”前期代理销售工作的顺利开展,海润公司同意预支人民币300万元给华发房产作为项目的前期代理销售启动费用。
海润公司将分三期将该启动费用支付给华发房产,具体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笔100万元,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支付第二笔100万元,项目开盘前两个月支付剩余的第三笔100万元。
华发城建海岸项目完成物业销售及结算后,华发房产按华发城建海岸项目住宅部分实际销售或预售回款金额的1.5%计算销售管理费。
华发股份称,根据华发集团就同业竞争向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华发集团将与公司形成同业竞争的项目托管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既解决了同业竞争问题,亦为公司带来合理的收益。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华发股份4月19日公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据此,华发股份在中国境内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同时,在境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