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监局23日晚发文称,因违反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政策,决定自4月25日起暂停辖内各商业银行与6家房地产中介的业务合作1个月,同时暂停7家商业银行营业机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2个月。
上述6家房地产中介包括:上海太平洋房屋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仁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佳歆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汉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上述7家商业银行营业机构则是:工商银行上海市静安支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临沂路支行、建设银行上海市张江支行、交通银行上海市黄浦支行、兴业银行上海普陀支行、浦发银行上海杨浦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本级(不含辖内其他支行)。
3月25日,上海银监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以进一步规范辖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近日,上海银监局对辖内部分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进行了稽核调查,结果显示,虽然在沪各商业银行执行房贷新政的情况总体较好,但仍发现部分商业银行在房贷新政实施之前,存在违反受托支付要求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情况(在贷款发放后,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资金直接划入非房屋交易双方的第三方,该第三方又将资金划至房地产中介公司),同时还发现本市部分房地产中介公司存在通过首付贷及垫付资金等方式为房屋交易双方垫资的情况。
针对在本次稽查中发现的问题,上海银监局立即采取了以上监管措施。该局称,待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核实相关情况后,再恢复辖内商业银行与6家房地产中介的业务合作,而7家商业银行营业机构亦需完成整改后,视情况再行恢复其相关业务。
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新闻发言人当晚表示:作为上海银行业自律性组织,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将进一步引导会员单位积极贯彻上海市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精神,落实监管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