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地产提前赎回13.4亿元可转换债券

   2010-07-18 观点地产网9030
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提前赎回全部的债券,或者在控制权变动30日内行使兑换的权利,而兑换价须根据条件所载公式予以调整。

  7月17日,中新地产发布公布,早前发行的2011年到期的13.4亿港元可转换债券可提前赎回。

  中新地产表示,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提前赎回全部的债券,或者在控制权变动30日内行使兑换的权利,而兑换价须根据条件所载公式予以调整。

  中新地产指出,现正就上述事宜委任两家国际知名的独立投资银行,负责就计算经调整兑换价及现时市价提供意见。有关委任须经信托人书面批准。

  据悉,在今年6月下旬,上实控股以每股2.32港元,购入中新地产45.02%的股权,成为中新地产的实际控制人。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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