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城拟信托集资4.5亿发展上海青浦项目

   2010-12-27 观点地产网7980
该信托计划优先级受益权的规模为不超过4.5亿元,由中诚信托负责募集;次级受益权由上海新城万嘉以其对上海新城金郡享有的债权认购。

  12月27日,江苏新城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2010年中诚信托新城金郡投资集合信托计划”的议案。

  公告显示,江苏新城子公司上海新城万嘉房地产有限公司与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合作,设立“2010年中诚信托新城金郡投资集合信托计划”,募集资金用于上海新城金郡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城金郡”)所属漕盈路项目建设。

  该信托计划优先级受益权的规模为不超过4.5亿元,由中诚信托负责募集;次级受益权由上海新城万嘉以其对上海新城金郡享有的债权认购。期限为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12个月至24个月,综合成本为不超过13%/年。

  其中,此次信托计划资金中的3亿元用于受让上海新城万嘉持有的上海新城金郡93.75%股权(上海新城金郡原注册资本为3.2亿元),信托计划资金中的不超过1.5亿元用于向上海新城金郡进行单方面增资,上述股权转让和增资完成后,上海新城金郡注册资本增加到不超过4.7亿元,中诚信托将代表信托计划持有上海新城金郡不超过95.75%的股权。其中,增资资金的具体用途仅限于支付上海新城金郡本项目后续开发建设投入或偿还上海新城金郡债务。

  信托计划成立满12个月之日起至信托计划成立满24个月之日期间内,上海新城金郡向中诚信托偿付优先级受益资金的本金及收益,优先级受益人取得其全部投资回报退出信托计划后,上海新城万嘉有权要求中诚信托终止信托计划。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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