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股份履行不竞争协议 将转让酒店项目

   2011-04-06 观点地产网3470
世茂股份将从事中国境内的商业地产的投资、开发和经营业务,而世茂房地产主要从事住宅和酒店的投资、开发和经营业务。

  4月1日,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转让酒店项目相关事项的议案》。

  议案透露,根据世茂股份与世茂房地产、许荣茂签定的不竞争协议,公司在2009年5月向峰盈国际有限公司、北京世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世茂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完成后,世茂股份将从事中国境内的商业地产的投资、开发和经营业务,而世茂房地产在中国境内主要从事住宅和酒店的投资、开发和经营业务。

  据此,世茂股份应将现有或未来项目所涉及的酒店项目,在达到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后向世茂房地产或第三方进行转让。

  上述《不竞争协议》还约定,在同等条件下,公司享有间接控股股东世茂房地产及其下属子公司或其关联人于公司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前后所拥有的在建、待建或土地储备的商业地产或物业项目的各项优先权,包括优先受让权、世茂房地产优先委托本公司销售、租赁或其他方式经营权。

  会议表示,上述议案将于4月26日上午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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