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00亿政府债偿还依赖土地收入

   2011-08-22 观点地产网5790
湖南省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2042.34亿元中,明确以土地出让收入为偿债来源的债务余额为403.95亿元,占19.8%。

  8月18日,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末,湖南全省政府性债务共计4286.78亿元,债务率为53.1%。省市县三级分别为1357.99亿元、1641.05亿元、1287.74亿元。

  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42.34亿元,占47.6%,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818.32亿元,占19.1%,其他相关债务1426.12亿元,占33.3%。偿债高峰期为2011年至2013年,需偿还1182.44亿元。

  审计报告称,政府偿债来源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度较高,2010年末,湖南省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2042.34亿元中,明确以土地出让收入为偿债来源的债务余额为403.95亿元,占19.8%。其中,有3个市、14个县市区以土地出让收入为偿债来源的债务比例超过50%。

  另外,45所高校2010年可用于偿还债务的非限定性净收入不足以偿还当年到期债务本息,90家医院2010年收支节余不足以偿还当年到期债务本息。部分高校和医院主要依靠借新还旧的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除此之外,省审计厅对2008年11月至2010年8月中央安排湖南省的四批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及资金开展了审计调查。调查发现,截至2010年8月底,128个项目计划总投资40.04亿元,实际到位资金31.75亿元,资金到位率79.3%。其中,5个项目虚报或重复申报,取得政府投资补贴资金1212万元;12个项目涉及资金2614万元至2010年8月尚未开工建设;49个项目未按期完工;18个项目涉及资金8589万元没有执行招投标规定;5个项目挤占挪用项目资金1254万元;1个项目涉嫌私分项目资金923万元(已由省纪委立案查处)等。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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