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第二大股东拟信托融资12亿元

   2011-09-29 观点地产网8520
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向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贷款共计人民币12亿元。

  9月28日,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表示,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向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贷款共计人民币12亿元,贷款期限为18个月(12个月后可提前结束)。

  浙江广厦全资子公司广厦(南京)房地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将以其持有的邓府巷项目三期土地及江宁织造府土地为该笔贷款提供土地抵押担保、三期项目满足在建工程抵押条件后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担保。

  同时,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楼忠福为广厦建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告显示,上述贷款资金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但并未披露具体资金用途。担保金额仅针对本次贷款,如果到期选择提前还款,即解除相应金额的担保,不作额外使用。

  据了解,截止2011年8月31日,浙江广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约为2.7亿元,对关联方及其子公司担保余额约为5.9亿元,合计约为8.65亿元,占浙江广厦201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1.99%。

  相关资料显示,这次是广厦系一年内的第二次信托融资。去年11月,浙江广厦与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合作进行信托融资,由华澳国际信托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不超过17.46亿元的信托资金,并以其所持浙江天都实业49%的股权,以及浙江天都实业所拥有的项目进行抵押,同时由上市公司进行相应担保。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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