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最快15日试点自发地方债 规模71亿

   2011-11-07 观点地产网5780
此次发债主要细节已基本敲定,已选定交通银行、上海银行和另一家全国性银行担任主承销商。

  观点地产网讯:11月7日,有媒体援引上海某机构债券交易员的话称,上海市试点发行地方债的规模为71亿元,3年期与5年期各占一半,预计最快将于15日前启动发行。

  该债券交易员透露,此次发债主要细节已基本敲定,已选定交通银行、上海银行和另一家全国性银行担任主承销商,由大约20家机构构成的承销团也已组建完毕,预计上海市将在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的首批4个试点省市中拔得头筹。

  该交易员透露,目前主承销商已要求各承销团成员上报具体债券认购需求,发行时将采用荷兰式单一利率招标方式。仍将由财政部代发,即由财政部代办收款和还本付息,但上海市须在付息日、还本日前将财政部代办债券还本付息资金足额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此前,财政部发布于10月20日《关于印发<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的通知》,明确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成为今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的试点省市。

  据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透露,广东省计划在今年11月底前选择有利时机完成债券发行工作,而浙江省和深圳市的发债时间表还没有更具体的消息。上述交易员也表示,经多家机构确认,预计上海将成为最先自行发债试点的地方政府。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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