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子公司拟18.4亿转让南京房产公司

   2011-11-03 观点地产网3780
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实收注册资本金及净资产均不低于4.5亿元人民币。

  观点地产网讯:11月2日晚间,北京产权交易所刊登公告显示,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所属南京临江老城改造建设投资公司,拟转让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及10.8亿元债权,在产权交易所的挂牌价格为近18.4亿元人民币。

  根据公告,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实收注册资本金及净资产均不低于4.5亿元人民币。

  另外,受让公告还要求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融资渠道,为了确保标的企业发展的资金来源,在正式提交本次项目的受让申请时,还须提供近一个月内截止到同一时间的不低于33亿元以上银行自有资金证明。

  资料显示,南京长江国际航运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经营项目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自建商品房,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等一般经营项目。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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