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与中信信托设立3.5亿信托融资

   2011-11-30 观点地产网4250
阳光城还表示,拟于该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满18个月之日提前偿付信托计划及支付收购价款,回购中信信托所持有的滨江房地产49.03%的股权。

  11月29日晚,阳光城发布公告称,根据阳光城及子公司滨江房地产与中信信托签署《福州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和《股权购买选择权暨股权收购合同》的约定,设立“中信阳光.滨江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总规模3.5亿元,期限不超过36个月,且在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满18个月时公司可提前行使回购权。

  阳光城还称,此次信托计划成立且协议各方均按约履行,中信信托已将3.5亿元信托资金全部用于向滨江房地产进行溢价增资,其中1.4亿元计入滨江房地产注册资本金,2.1亿元计入滨江房地产资本公积,公司持有滨江房地产50.97%的股权,中信信托持有滨江房地产49.03%的股权。

  不过,阳光城还表示,拟于该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满18个月之日提前偿付信托计划及支付收购价款,回购中信信托所持有的滨江房地产49.03%的股权。

  同时,中信信托回函同意公司按照《股权购买选择权暨股权收购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提前收购标的股权,并于2012年2月5日前按上述合同的约定向中信信托支付标的股权的收购价款(根据《股权购买选择权暨股权收购合同》约定,预计支付的收购价款约为2.4亿元)。

  资料显示,此次回购标的股权前,阳光城持有滨江房地产50.97%股权,中信信托持有滨江房地产49.03%股权;阳光城按《股权购买选择权暨股权收购合同》约定回购标的股权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滨江房地产100%股权。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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