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2亿元地方债共由10家银行承销

   2011-11-17 观点地产网4260
其中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获颁主承销商资格。

  观点地产网讯:深圳市财政委11月16日召开深圳市2011年政府债券承销团组建会议,对于即将自主发行的22亿地方债,共向10家承销机构颁发了深圳市2011年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资格。

  10家银行分别是,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其中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获颁主承销商资格。

  据悉,深圳市2011年自主发债额度为22亿元,主要用于解决2010年及以前年度政府投资计划安排的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及政府统贷在建项目。

  包括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等生态建设工程以及教育、医疗卫生、交通等重点民生工程。

  据统计这是深圳市连续第三年发行地方债券。此前,2009年、2010年财政部核定深圳市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规模分别为24亿元和22亿元。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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