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明确民间资金可参与城中村改造

   2012-04-09 观点地产网8240
民间资金若参建城中村改造,可通过BT或委托银行贷款等方式展开。

  观点地产网讯:4月5日,温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温州市区结合城中村改造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规定,今后温州民间资金可投资市区城中村改造建设。

  4月6日,温州市鹿城、龙湾两个区的三个城中村一起拆迁,由此温州市正式启动城中村改造工作。

  据悉,温州市区规划建设城中村改造项目50个,涉及96个村,建筑面积400多万平方米。由于城中村改造需要大量资金,为此,三个区均建立了各自的融资平台。

  《关于温州市区结合城中村改造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若干意见》指出,温州将采用企业发行债券、银行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城中村改造建设,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和其他房地产开发企业、民间资金投资城中村改造建设。

  由于城中村被列入住房保障体系,故而这些资金参与城中村改造,可享受保障房建设和运营的有关优惠政策:城中村改造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将免收,经营性服务收费将减半。

  据温州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文件刚刚印发,关于民间资金如何参与市区城中村改造建设的具体办法有待进一步明确。但他也透露,民间资金若参建城中村改造,可通过BT或委托银行贷款等方式展开。

  所谓BT投资方式,即"代建",由社会投资人投资、建设,建设完成以后"交钥匙",然后由政府回购。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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