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地产最新披露:有关出售IFC的契约及协议修订

   2012-07-02 观点地产网3400

 

  观点地产网 见习编辑 张媛娜  停牌19天后,越秀地产与越秀房托联合发布了关于将IFC(广州国际金融中心)注入越秀房托基金的公告。

  公告之后,越秀地产原定于6月18日会有通函发出,届时会披露有关出售IFC的更多数据。然而,这一纸公告直到6月29日才正式发布。

  修订认购契约及债项协议

  6月29日下午,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共同发布了“迟来” 11天的《通函》。

  《通函》显示,2012年6月27日,信托人(作为认购人、代表越秀房产基金及按越秀房产基金管理人指示行事)、越秀房产基金管理人、Tower Top及越秀地产订立补充契约,以修订认购契约。

  根据该补充契约,订约方同意修订补贴款项契约的商定格式,将越秀地产向越秀房产基金提供收入支持的开始日期由认购完成日期更改为2012年7月1日。

  而此前的补贴款项契约显示,“认购完成后,本公司(越秀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越秀房产基金管理人与受托人订立补贴款项契约。根据补贴款项契约,本公司已同意由2012年7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向越秀房产基金提供收入支持,使越秀房房产基金减轻其所承担与酒店及服务是公寓有关的初期运营风险,并确保越秀房产基金于有关期间获得稳定的经常性收入。”

  同时《通函》还透露,信托人、越秀房产基金管理人及越秀地产亦于6月27日订立补充协议,以修订债项协议。

  根据该补充协议,订约方同意将递延基金单位的发行价格由发行价修订为发行价或4港元,届时将以较高者为准。

  而发行价即为越秀房产基金管理人及基金单位配售包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在基金单位配售开始时,就将予发行的配售基金单位及代价基金单位厘定的每个基金单位价格。

  据悉,越秀地产对此表示,有关安排使得越秀房产基金及越秀地产相互受惠,透过将递延基金单位的发行价格由发行价厘定为递延基金单位发行价,预期将会对越秀房产基金的DPU(每基金单位分派)产生正面影响,而这些正面影响将会为越秀地产带来长期利益。

  实际上,越秀地产拟将IFC注入越秀房产基金是两者采用互动和资本运作有效模式的组成部分。越秀地产专注于发展和培育商业投资物业,越秀房产基金则作为物业持有平台持有其已落成投资物业。

  股权构架及相关数据等释义

  与《通函》相伴而来的是6月29日晚间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自称为“要件”的公告,公告披露了关于IFC的股权构架及相关重要数据等的释义。

  据悉,IFC由2006年3月23日成立的项目公司--广州越秀城建国际金融中心有限公司开发并拥有。而Tower Top间接拥有项目公司99%股权,余下1%股权由项目公司少数股东即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拥有。

  而注入完成后,Tower Top将由越秀房产基金及越秀地产分别拥有99.99%及0.01%。同时,Tower Top将不再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截止2011年12月31日,Tower Top 集团的经审核综合资产净值为人民币41.254亿元。

  另据此前5月28日公告显示,越秀地产计划将IFC注入越秀房托,作价为人民币134.4亿元,当中包括了88.5亿元的交易总代价、45亿元的开发贷款及少数股东权益价值约9千万。

  其中,上述45亿元开发贷款分别为2007年项目公司与中国银行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作为安排人)及中国银行有限公司广东国际大厦支行(作为贷款代理)订立的30亿元银团定期贷款融资,和2011年与中国银行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及中国银行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订立的15亿银团定期贷款融资。两笔贷款均为2024年5月到期。

  此外,公告还表明,截止2012年3月31日,独立估值师评定IFC的评估值约为153.7亿元。注入完成后,越秀房产基金将透过Tower Top的权益拥有该物业约98.99%的间接权益。

  资料显示,广州国际金融中心总建筑面积为457357平方米,包括6层的商场、58层的甲级写字楼、344间客房的五星级酒店、拥有314个单位的豪华服务是公寓,及拥有1700个车位的停车场及其他配套楼面。其中酒店和服务式公寓分别由两大世界著名酒店品牌经营公司四季集团和雅诗阁负责经营管理。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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