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晚间,荣安地产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荣安集团借款不超过40亿元。
公告披露,荣安地产将在2012年10月1日起至2013年9月30日止,向荣安集团借款的金额累计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日均借款余额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荣安地产将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预计累计支付的资金占用费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
除此之外,于同日,荣安地产还宣布拟3.21亿元转让旗下两个子公司股权。
公告显示,荣安地产已于9月28日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荣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宁波荣安房地产”)分别以2.889亿元、0.321亿元出售其所持有的江苏荣安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江苏荣安置业”)90%、10%股权给杭州富展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杭州富展”)。
荣安地产表示,由于江苏荣安置业公司主要开发的荣安尚湖中央花园项目已经收尾,目前进入尾盘销售阶段,且公司在江苏常熟地区已不准备继续开发,所以拟整体出售该子公司。
荣安地产还称,借款是为了满足公司不定时资金周转需求,而转让子公司则是为了加快对该子公司工程项目的整体收官,加快资金回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