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兴地产子公司向股东提供6.5亿委托贷款

   2012-11-12 观点地产网8790
上海银汇由方兴地产及上港集团分别持有50%的权益,据此计算,方兴地产协议项下可获最高上限为3.25亿元委托贷款。

  11月12日,方兴地产发布公告称,公司与非全资附属公司上海银汇及上港集团订立框架协议,上海银汇同意按照方兴地产及上港集团所持上海银汇的股权比例,向方兴地产及上港集团(或其各自指定的全资附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最高上限将为6.5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为3年。

  上海银汇由方兴地产及上港集团分别持有50%的权益,据此计算,方兴地产协议项下可获最高上限为3.25亿元委托贷款。

  据了解,上海银汇因开发项目销售收入资金充裕,且按其开发项目的计划销售规模来看,预计未来有更多销售资金收入。因此,将贷款上限设定为6.5亿元,主要是由于上海银汇开发项目、现金结余及未来三年内的计划销售规模,和方兴地产及其附属公司的资金管理策略以及于该框架协议期内的发展及财政需要。

  对此,方兴地产表示,由上海银汇向其股东提供贷款,可减少其现金结余的闲置状况,充分发挥资金优势,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率,满足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于其他开发项目的发展及财政需要。

  资料显示,上港集团主要从事集装箱装卸业务、散杂货装卸业务、港口服务业务和港口物流业务。上海银汇是一家在上海从事房地产开发的项目公司,主要在上海虹口区汇山码头西块内进行商业及办公房地产开发经营。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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