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11月23日晚,阳光股份公布,公司拟通过信托机构融资不超过6亿元,融资成本不超过年化率13%。
公告称,对于此次融资计划,有两个可选方案:其一,持有型物业收益权类信托方案,融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融资成本不超过年化13%,信托期限不超过24个月;其二,房地产项目开发类信托方案,融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融资成本不超过年化13%,信托期限不超过24个月。
阳光股份控股子公司北京阳光苑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将以其持有的北京阳光大厦项目为信托计划提供第二顺位抵押担保;同时,阳光股份将为信托计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另外,阳光股份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两个方案中择优选择,并最终确定信托发行机构。
资料显示,阳光苑公司为阳光股份控股子公司,直接持有其65%的股权,首创置业股份持有35%的股权。
截止2012年9月30日,阳光苑公司总资产39,514万元、总负债26,996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13,66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3,336万元),净资产12,518万元。201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530万元、利润总额641万元、净利润481万元。
阳光股份称,此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确保公司项目的顺利推进。
截至本公告日,阳光股份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6.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