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为推进项目开发贷款融资10亿元

   2012-12-13 观点地产网4630
阳光城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8.9亿元,其中扣除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2亿元。

  12月12日晚间,阳光城集团发布多则为旗下子公司融资担保公告,此次融资担保总金额为10.1亿元。

  根据公告,阳光城为支持其全资子公司陕西实业所开发“上林西苑”项目的建设进度,将为其向咸阳兴业银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贷款方式为,东源川投资拟通过咸阳兴业银行向陕西实业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24个月,委托贷款年利率10%。陕西实业将所持有的约607.81亩土地使用权(土地帐面值人民币33254万元)抵押给咸阳兴业银行;陕西实业子公司耀泓置业将所持有的约67.61亩土地使用权(土地帐面值人民币4916万元)抵押给咸阳兴业银行。

  另外,为增强阳光城集团整体资金配套能力,推进该公司及子公司项目的开发建设进度,阳光城拟与中铁信托开展融资合作,中铁信托拟向该公司提供资金共计3亿元,期限不超过26个月,资金成本11%的贷款。

  具体情况为,中铁信托拟向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亿元,期限不超过24个月;中铁信托以2亿元受让公司持有的对合并持股100%的子公司陕西实业的债权共计2亿元,交易完成后,中铁信托成为陕西实业的债权人,陕西实业应向其履行还款义务,总还款期限不超过26个月。

  阳光城还表示,为促进子公司太原长风置业所开发项目的建设进度,深圳盛政投资拟通过太原兴业银行向其提供委托贷款,此次贷款总额不超过3亿元,期限为24个月,年贷款利率为10%。

  阳光城将为长风置业向太原兴业银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长风置业以所持有的项目用地(土地帐面值17284万元)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

  另外,截至公告披露日,阳光城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8.9亿元,其中扣除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8%。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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