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新业为子公司4.88亿元借款提供担保

   2013-01-10 观点地产网10060
阳光新业拟为北京瑞景现有借款余额及与瑞阳嘉和作为共同借款人的本次新增借款全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观点地产网讯:1月10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珠市口支行借款2.9亿元,加上北京瑞景现有借款余额1.975亿元,累计4.88亿元。

  就此,阳光新业拟为北京瑞景现有借款余额及与瑞阳嘉和作为共同借款人的本次新增借款全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据了解,北京瑞景曾向工商银行北京珠市口支行申请总额为3亿元借款,并以其所持有的北京A-ZTown商业楼项目房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由于上述项目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因此由阳光新业为北京瑞景该笔现有借款提供了阶段性担保。截止2013年1月10日,北京瑞景现有借款余额为1.975亿元。

  资料显示,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26日成立,注册资本为3.8亿元,主营业务为对公司所购房产进行经营管理,从事出租、出售、物业管理活动等。

  截止2012年9月30日,北京瑞景总资产8.62亿元、总负债4.72亿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2.1亿元、流动负债总额3.121亿元),净资产3.9亿元。201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274万元、利润总额894万元、净利润670万元。

  对于此次担保,阳光新业表示,北京瑞景申请本次新增借款,将用于归还股东借款,本公司为现有借款余额及与瑞阳嘉和作为共同借款人的本次新增借款提供担保,旨在帮助北京瑞景顺利获得该笔银行借款。

  另外,北京瑞景目前资产负债情况良好,商业项目租金收入稳定。同时,本次借款其他担保方式还包括,以北京瑞景持有的北京A-ZTown商业(十里堡华堂)项目房屋所有权提供抵押担保。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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