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3月28日宣布,提前兑付与五矿国际等订立的信托计划,合计向五矿信托支付标的股权回购价款1.04亿元,同时上述信托贷款已由福建金融中心累计偿还完毕。
公告显示,五矿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对阳光城子公司福建金融国际中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金融中心")设立信托计划以及本信托计划到期后由公司回购五矿信托持有的福建金融中心2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及福建金融中心另一原股东上海升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龙投资")回购五矿信托持有的福建金融中心25%股权。
该信托计划规模不超过5亿元,其中五矿信托以信托计划资金向福建金融中心增资1.8亿元,并以信托计划资金向福建金融中心提供期限为24个月的贷款3.2亿元。
该信托计划已于2012年3月实施,福建金融中心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3.6亿元,公司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上海升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五矿信托持有其50%的股权,福建金融中心退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现阳光城集团根据资金情况并和升龙投资协商,主动选择提前兑付本信托计划。
截至2013年3月28日,阳光城集团按约合计向五矿信托支付标的股权回购价款1.04亿元,同时上述信托贷款已由福建金融中心累计偿还完毕。本信托计划结束,回购标的股权的相关工商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本次回购标的股权前,阳光城集团持有福建金融中心25%股权,升龙投资持有福建金融中心25%股权,五矿信托持有福建金融中心50%股权,福建金融中心因设立本信托计划退出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单位;本次回购标的股权完成后,公司持有福建金融中心50%股权,升龙投资持有福建金融中心50%股权,福建金融中心将重新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