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新业两项关联交易议案获通过 涉资7.6亿元

   2013-05-13 观点地产网3760
其中,天津东丽区阳光新城市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将向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人民币5.2亿元的银行借款,借款期限五年,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

  5月13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关于为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以及关于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北京瑞京阳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利通商宜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首创·北京国际中心商场经营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均获第七届董事会审议通过。

  其中,阳光新业参股公司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天津东丽区阳光新城市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将向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人民币5.2亿元的银行借款,借款期限五年,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

  东丽项目公司将以其拥有的天津东丽项目的土地及在建工程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光明新丽将为东丽项目公司该笔银行借款提供全额连带保证担保。

  光明新丽控股股东Ray Development Pte. Ltd.的控股股东Recosia China Pte. Ltd.的控股股东Recosia Pte. Ltd.,将与阳光新业按照在光明新丽的股东权益比例(90%:10%),为光明新丽再担保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由于天津光明新丽商贸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Reco Shine Pte. Ltd.的控股股东Recosia China Pte. Ltd.间接控制的附属公司,所以本次交易构成阳光新业的关联交易。

  另外,阳光新业全资控股子公司北京瑞景阳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拟与北京利通商宜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首创·北京国际中心商场经营管理协议》,瑞景阳光商业将接受利通商宜的委托,经营管理利通商宜所持有的北京国际中心商场项目,并按《经营管理协议》约定收取管理服务费。

  截止本次交易披露日,阳光新业初步预计,《经营管理协议》项下整个服务期限内将实现管理费收入总额约2.4亿元。

  由于本公司董事长唐军先生同时在北京利通商宜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总裁职务,本次交易构成阳光新业的关联交易。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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