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龙地产发行8亿元优先票据 年息9.5%

   2013-05-21 观点地产网6590
票据的估计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估计开支后将约为7.8亿元,利息按年利率9.50%计算。

  5月21日,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宣布,将发行于2016年到期的8亿元年利率为9.50%优先票据,所得款项用作为其现有债务进行再融资。BofA MerrillLynch、德意志银行、汇丰及苏格兰皇家银行为联席牵头经办人兼联席账簿管理人。

  宝龙称,其已经接获港交所就优先票据的发行及上市发出的符合资格函件。

  票据的估计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估计开支后将约为7.8亿元,该等票据的利息按年利率9.50%计算,自2013年11月27日开始于每年5月27日及11月27日每半年支付。

  宝龙还声明,公司于任何时间可选择按相等于票据本金额100%的赎回价另加截至赎回日期的适用溢价以及应计及未付利息(如有),赎回全部(但不得为部分)票据。公司可于任何时间以出售其若干类别股本的所得款项,按票据的本金额109.50%的赎回价另加截至赎回日期应计及未付利息(如有),赎回最多35%的票据的本金总额,惟须受若干条件规限。

  另外,优先票据未曾亦将不会根据证券法办理登记,且不可于美国境内发售、出售或交付。因此,优先票据仅会遵守证券法项下S规例并按照任何其他适用法例于美国境外向非美籍人士发售及出售。优先票据一概不会向香港公众人士发售。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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