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国资退出深长城 剩余10%股权无偿划转远致公司

   2013-07-11 观点地产网3870
深圳市国资委拟将其持有的2394.54万股深长城股份(占总股本的10%)无偿划转至远致公司名下。但本次划转尚需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后方可生效。

  7月10日,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该公司近日收到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变动的函》,函告内容称远致公司已在7月9日与深圳市国资委签署《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深圳市国资委拟将其持有的2394.54万股深长城股份(占总股本的10%)无偿划转至远致公司名下。

  但本次划转尚需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后方可生效。

  公告显示,远致公司为深圳市国资委间接持有全部股权的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注册资本4.05亿元。截至2013年3月31日,远致公司持有深长城股份12.36万股,占其总股本的0.05%。

  如果本次划转成功,远致公司将持有深长城股份2406.89万股,占其总股本的10.05%,持股比例将仅次于“联泰系”和中洲地产。

  今年6月14日,深圳市国资委将其持有深长城19.75%的股份出让给民企深圳市中洲房地产有限公司,中洲地产合计持有深长城23.79%股份,由此成为深长城第二大股东。

  而南昌联泰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深长城28%股份,“联泰系”暂时为深长城第一大股东。

  另外,中洲地产方面曾表示,未来12个月内没有对外处置现有深长城股份的计划,拟在未来12个月内择机继续增持并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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