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42条举措 贯彻落实“金十条”

   2013-08-22 观点地产网4100
结合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要求,争取先行先试,使国家金融改革、创新的有关部署在上海最先落地。

  8月21日消息,上海市已出台42条工作举措,贯彻落实国务院“金十条”的指导意见。

  报道称,主要举措包括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改善融资结构,如积极跟进放宽创业板财务准入标准的政策动态,鼓励符合条件的上海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等。

  同时,上海积极配合开展民营资金进入金融业的政策研究,探索设立民间资本发起的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

  7月初,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在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等四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建设自贸实验区。

  此次上海出台42条工作举措中,明确上海要结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要求,争取先行先试,使国家金融改革、创新的有关部署在上海最先落地。

  此外,还包括整合政策和金融资源、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如完善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政策和小微企业信贷奖励政策,引导商业银行加强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同时要支持民生工程建设,如梳理重点在建工程项目,组织金融机构开展对接。

  7月5日,国务院下发《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明确要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统筹兼顾稳增长、调结构、控通胀、防风险,合理保持货币总量;增强资金支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引导经济结构调整,严密防范金融风险。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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