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拟发行7.5亿美元利率7.25%优先票据

   2013-09-26 观点地产网3710
经扣除包销折扣及其他估计开支,票据发行的估计所得款项净额约为7.32亿美元。碧桂园计划将票据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为现有与新增房地产项目提供资金(包括建筑费及土地款)及作一般公司用途。

  9月26日早间,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宣布,于9月25日,该公司、子公司担保人、子公司担保人质押人及首次买方订立有关发行7.5亿美元于2021年到期的7.25%优先票据的购买协议。

  高盛及摩根大通为票据发行的联席全球协调人,高盛、摩根大通、中银国际、汇丰银行及工银国际证券为票据发行的联席牵头经办人,而高盛、摩根大通、中银国际、汇丰银行及工银国际融资为票据发行的联席账簿管理人。

  碧桂园董事已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就其所知、所悉及所信,高盛、摩根大通、中银国际、汇丰银行、工银国际融资及工银国际证券均为独立第三方,并非该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关连人士。同时,概无票据将于香港公开发售,及概无票据将配售予碧桂园任何关连人士。

  碧桂园已获得原则上批准将票据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及报价。票据预期于2013年10月4日或前后发行。

  经扣除包销折扣及其他估计开支,票据发行的估计所得款项净额约为7.32亿美元。碧桂园计划将票据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为现有与新增房地产项目提供资金(包括建筑费及土地款)及作一般公司用途。

  2017年10月4日或其后,碧桂园可随时及不时赎回全部或部分票据。

  2017年10月4日前,碧桂园可随时自行选择赎回全部而非部分票据,赎回价相等于票据全部本金额另加截至(但不包括)赎回日适用的溢价及应计而未付的利息(如有)。碧桂园将发出不少于30日但不超过60日的赎回通知。

  2016年10月4日前,碧桂园可随时及不时以出售该公司若干类别股本所得款项赎回最多票据本金总额35%,赎回价为票据本金额107.25%,另加截至(但不包括)赎回日应计而未付的利息(如有),惟每次赎回后必须有不少于原已发行票据本金总额65%仍未赎回,且赎回须于上述该公司出售股本截止当日起计60日内进行,并须受若干条件所规限。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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