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建议发行优先票据 年期最长为7.5年

   2013-09-25 观点地产网6220
倘若发行票据,碧桂园计划将建议票据发行所得款项用作为现有与新增房地产项目提供资金(包括建筑费及土地款)及作一般公司用途。

  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9月25日宣布,该公司建议进行优先票据之国际发售,年期最长为7.5年。

  建议票据发行的定价,包括本金总额,将由建议票据发行的联席全球协调人(高盛及摩根大通)、联席牵头经办人(高盛、摩根大通、中银国际、汇丰银行及工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及联席账簿管理人(高盛、摩根大通、中银国际、汇丰银行及工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进行的招购定价程序厘定。

  截至本公布日期,建议票据发行的金额、条款及条件尚未厘定。票据条款落实后,碧桂园会与高盛、摩根大通、中银国际、汇丰银行及工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订立购买协议,订明彼等为票据首次买方。有关票据不会于香港公开发售,亦不会配售予碧桂园任何关连人士。

  此外,票据发行完成取决于市况及投资者兴趣。倘若发行票据,碧桂园计划将建议票据发行所得款项用作为现有与新增房地产项目提供资金(包括建筑费及土地款)及作一般公司用途。

  目前,碧桂园已获得原则上批准将票据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及报价。票据不会在美国金融业监管局的PORTAL市场买卖。

  此前9月11日,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公布了2013年首八个月的销售简报,1-8月,集团共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519.2亿元,合同销售建筑面积约773万平方米。

  显然,从今年全年620亿的目标来看,碧桂园已经完成了全年目标的83.7%。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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