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10月15日,据汤森路透旗下基点引述消息人士报导称,徐州中央国际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已签署14亿元(2.29亿美元)五年期定期贷款。
该消息人士表示,中国银行江苏分行担任牵头行承贷5亿,中国农业银行担任联合牵头行承贷4.5亿元,华夏银行和中国招商银行为参贷行,分别承贷2.5亿元和2亿元。
所筹款项将用于开发徐州中央国际广场,这是一个商业综合体,内设有百货商店、电影院、餐厅、会议中心、酒店式公寓、办公室和娱乐设施。
此外,另据透露,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约110%。借款人为在上海上市的南京中央商场(集团)的子公司。
资料显示,2008年2月1日,南中商与地华实业共同投资组建徐州中央国际广场置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等业务,注册资本3亿元,其中地华实业出资1.8亿元,南中商出资1.2亿元。
2008年9月3日,地华实业将其所持徐州中央国际广场置业有限公司的60%股权以1.8亿元的总价格协议转让给南中商及其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南中商出资1.35亿元,占85%股权;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500万元,占15%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