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2004-02-13 67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1年8月20日决议与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建立银行等额互保,双方互为担保总额最高为人民币33000万元,期限为3年。据此,本公司为其在银行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进行担保,该笔贷款合同期限自2002年3月29日至2004年1月29日。经核查,该笔贷款合同到期后,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期归还。对于已经逾期银行贷款,债权银行与本公司已采取积极措施,敦促归还贷款,保障债权不受损失。
  截止目前本公司为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的贷款担保余额为21000万元,其中6000万元已逾期,15000万元尚未逾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2月12日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标签: 友好集团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网络用户

305311

文章

675

阅读量

资讯分类

关注商产网公众号

查看品牌拓展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