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晚间,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1月15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骏和地产与中诚信托签署《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骏和地产向中诚信托借款人民币4.5亿元,期限36个月。
同日,冠城大通与骏和地产、中诚信托签署了《保证合同》,冠城大通为骏和地产向中诚信托申请的人民币4.5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36个月,自借款实际发生之日起计算。
冠城大通表示,骏和地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向中诚信托申请借款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其正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另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冠城大通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4.64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17%;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4.06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