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100未获足额认购 每股下限定价4港元

   2014-03-12 观点地产网5220
阳光100发售价定为每股股份4.00港元,为招股价4-4.8港元的下限。其将收取的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18.72亿港元。

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于3月12日公告称,截止办理认购申请登记时,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收到797份有效申请,合共认购3079.5万股,占香港公开发售可供认购总数5000万股约0.62倍。

未获分配1920.5万股将分配至国际配售,占全球可供认购总数约6.16%。而国际配售初步提呈发售的发售股份已小幅超额认购,最终发售股份数目为4.69亿股股份。

公告显示,阳光100发售价定为每股股份4.00港元,为招股价4-4.8港元的下限。根据发售价计算,经扣除包销费用及佣金及其他发售费用后,并假设不行使超额配股权,阳光100将收取的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18.72亿港元。

据介绍,阳光100计划利用所得款项净额收购新项目或开发土地或拨付现有项目的发展资金。

据了解,在2月26日阳光100新股记者会上,总裁易小迪指出,今后阳光100将聚焦两大主力产品,包括大型组合社区和商务综合体。其中组合社区的定位是青年白领的时尚社区,规模比较大,业态丰富;商务综合体融合地标性写字楼、商务街区、酒店、公寓、住宅于一体。会进一步加大两类产品的发展,未来占比会达到70%-80%。

易小迪还续称,2013年阳光100住宅成交量大于商业。2014年商业销售占比会达到50%,2015年会超过50%。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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