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武汉福星惠誉欢乐谷有限公司,于近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计划代理人(委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受托人)共同签署《委托债权投资协议》。
据此,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武汉欢乐谷进行委托债权投资8亿元,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15%并按年调整,期限为36个月,福星惠誉为武汉欢乐谷偿还上述债权投资额的30%计2.4亿元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对于此次担保,福星股份表示,福星惠誉为武汉欢乐谷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按所持股份比例提供担保,有利于其低成本融资,促进项目快速发展。
据悉,此次担保后,福星股份及控股(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66.46亿元,其中,福星股份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累计担保总额为66.46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98.08%),对其他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