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集团51%股权转让再“流产” 将于3月24日复牌

   2014-03-23 观点地产网10080
在此次中江集团51%股权挂牌转让期间已正式报名的两家意向受让人均未取得合格竞买人资格,故此次股权挂牌无法成交。

3月21日晚间,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据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通知,按照公司控股股东中江集团国有股权挂牌公告的信息要求,在此次中江集团51%股权挂牌转让期间已正式报名的两家意向受让人均未取得合格竞买人资格,故此次股权挂牌无法成交。公司将依据上交所有关规定,申请公司股票将于3月24日复牌。

据悉,2013年4月23日,江西中江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西中医药大学将合计持有的中江集团51%股权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最终因未有意向受让人摘牌,导致该次股权转让挂牌流标。

而2013年12月27日,转让方再次委托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中江集团的51%股权。在该股权挂牌转让的公告期间,因该项目涉及的“紫金城”商业地产项目情况较为复杂,转让方于2014年1月24日、2014年2月14日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两次中止了该项目的挂牌信息,并于2014年2月17日恢复该项目的挂牌公告,且修改了公告的部分信息。

在中江集团股权公开挂牌转让期间,有两家意向受让人(友和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与转让方进行了接触洽谈和项目论证,两家公司均于挂牌期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了本次股权转让项目的书面受让申请。

但按照中江集团国有股权挂牌公告的信息要求,该两家意向受让人均未取得合格竞买人资格,所以此次股权挂牌无法成交。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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