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股份接受委托贷款25亿 利息11.45%

   2014-04-29 观点地产网4230
最终,金科股份将获得委托贷款不超过25亿元,期限为一期21个月、二期24个月,需按综合融资成本11.45%年率支付利息。

4月29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宣布,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同意接受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发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25亿元,年利息为11.45%。

根据公告,金科股份与平安大华签订协议,由平安大华分期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然后委托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将募集所得资金分两期发放给金科股份。

最终,金科股份将获得委托贷款不超过25亿元,期限为一期21个月、二期24个月。与此同时,金科股份需要按综合融资成本11.45%年率支付利息。

公告称,此次委托贷款旨在根据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获取经营资金,用于金科股份项目开发。

据悉,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金科股份5.93%的股份,为该公司关联人。而平安大华与平安创新,同受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控制。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此外,4月21日,金科股份公布2013年业绩报告称,其去年实现营业收入161亿元,同比增长55%,主要是房地产结转规模增加。报告期内,房地产实现签约销售金额约208亿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12%。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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