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康购买蓝光和骏100%股份 拟募资26.35亿元

   2014-04-29 观点地产网2680
收购完成之后(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影响),蓝光集团直接持有迪康药业133882.22万股股份,占迪康药业总股本的62.70%。

  观点地产网:4月29日,西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宣布,分别向蓝光集团、杨铿、平安创新资本发行A股股票购买蓝光和骏100%股份,并拟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公告显示,发行股份拟购买的资产为:蓝光集团持有的蓝光和骏75.31%股份;平安创新资本持有的蓝光和骏16.44%股份以及杨铿持有的蓝光和骏8.25%股份。

并且,根据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和发行价格,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1,696,248,648股,其中向蓝光集团发行1,277,471,554股,向平安创新资本发行278,835,394股,向杨铿发行139,941,700股。

至于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将不超过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次次募集配套资金交易总金额的25%,资金不超过26.35亿元。

根据拟募集配套资金的金额上限及前述发行底价4.20元/股初步测算,该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数量约为62,734.28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最终发行价格确定。

据悉,在此次收购前,收购人杨铿控制的蓝光集团直接持有迪康药业6135.06万股股份,占迪康药业总股本的13.97%。收购完成之后(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影响),蓝光集团直接持有迪康药业133882.22万股股份,占迪康药业总股本的62.70%,杨铿直接持有迪康药业13,994.17万股股份,占迪康药业总股本的6.55%。

迪康药业称,通过本次交易,一方面,上市公司整体提升资产质量,改变现有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的局面;另一方面,蓝光集团下属房地产业务实现上市,将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和整体竞争实力,实现快速增长。从而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充分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上市公司股东带来丰厚的回报。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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