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往事 工银国际受罚揭内房上市“围飞”内幕

   2014-05-27 观点地产网6930
就工银国际接受香港证监会调查并受罚事件,有相关专业人士指,香港新股上市过程中,“围飞”认购并不罕见,尤其是在01、02年港股低潮时期。

观点地产网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5月22日一则公告,再次将五年前一起内房股IPO上市违规事件拉回人们视线。

据香港证监会公告,工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及工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就2009年在为该起内房股上市事宜中所担任角色,分别遭香港证监会谴责及各罚款1250万港元。

香港证监会指,其就工银国际的常规及程序进行调查,发现工银国际未有对该内房股介绍的若干承配人进行客户尽职审查,及未有对承配人的帐户进行持续审查并同时考虑承配人的资金来源,以确保正在进行的交易与其对承配人的认识相符。

未尽职的处罚

自2010年香港证监会有意重整监管上市保荐人制度,彼时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韦奕礼在接受访问时宣布,将在未来数月全面调查上市保荐人。

而正是在2010年5月,香港证监会就因工银国际作为保荐人推进一起内房IPO上市事宜中,涉嫌“围飞”认购而向工银国际索取承配人独立性的资料。

香港证监会最新新闻指出,工银国际证券并无根据《操守准则》的规定进行“认识你的客户”尽职审查,以确定承配人的财政状况或确认承配人是独立于内房上市公司,便接受承配人认购发售股份。

同时还指出,工银国际对承配人缺乏独立性一事视而不见,尽管怀疑承配人缺乏独立性,仍然确保承配人会获提供保证金融资,令上市对象得以顺利上市,并且未有在合理范围内尽力确保向联交所提交的文件的内容属真实、准确和不具误导成分。

据了解,彼时作为保荐人,工银国际的上市对象由于国际投资者“抽飞”,加上投资者认购新股热情冷却,结果造成认购严重不足。

在调整IPO规模并大幅降低招股价后,面对公开发售部分认购不足的窘境,工银国际有关联人士“围飞”认购,其关联公司甚至向多名于国际配售“入飞”的投资者批出巨额“孖展”贷款。

最终上述上市对象顺利登录港股平台,不过香港证监会指出,承配人的认购数量突然增加,工银国际证券未有进行持续审查,以确保承配人的认购数量与其对承配人财政状况的认识相符。

香港证监会表示,已考虑到工银国际过往并无遭受纪律处分的纪录,并确认工银国际在回应证监会关注的问题时表现合作。工银国际同意接受纪律处分,并已承诺会委聘独立机构全面检讨其系统及监控措施及会实行独立机构提出的建议,以符合香港证监会的要求。

香港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施卫民(Mark Steward)表示:“有关缺失关乎保荐人的主要责任,即协助确保首次公开招股市场的廉洁稳健。保荐人是负责管理上市过程的关键人物,此等缺失不能诿过于人。”

“围飞”并不罕见

就工银国际接受香港证监会调查并受罚事件,有相关专业人士指,香港新股上市过程中,“围飞”认购并不罕见,尤其是在01、02年港股低潮时期。

历史资料显示,2009年12月,香港证监会就曾就有关联人士“围飞”认购一事,向保荐人工银国际展开查讯。随即,工银国际亦开始展开内部调查。

此次,工银国际因五年前违规事件被罚,再次将投行港股保荐人违规拉回人们眼前。而据熟悉市场人士透露,这或仅是港股IPO大潮中冰山一角。该人士还称,不少大型证券公司都曾有过违规而被香港证监会调查。

对投行而言,在被证监会调查过程中,搜罗诉讼及处置涉事员工的不妥行为等均可能会令公司声誉受损,而声誉受损可能会对其营业、经营业绩及财政状况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有监管层人士曾指出,在IPO项目中,保代通常重法律轻财务、重文件轻走访、对有中介结构签字部分的材料和事项核查不足。

“比如某项目中应收账款过高,有突击开发票做业绩的嫌疑,中介机构协调会、内核会都给予关注,可是在工作底稿中却没有项目组对该问题的核查记录或资料文件。”

另据了解,与香港证监会的建议相比,中国内地市场在法律条文上也有对虚假陈述的刑责规定。

专业人士称,保荐人一般是招股书的撰写者,显然应该是虚假陈述可追责的主体之一,会计师负责核查企业信息,同样应归入虚假陈述可追责的主体之中。

此前内地证监会对于招股书虚假记载的最严厉处罚为停止业务资格。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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