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向平安银行南京城中支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1年。
南京新城发展拟用其全资子公司南京泰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新城发展中心”01幢、02幢中的19套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据悉,该房产位于南京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中路126号,于2013年由自建在建工程转为自用并计入固定资产,建筑面积共计7,208.86平方米,账面原值6,001万元,已计提折旧134万元,账面净值5,867万元。
泰达股份认为,南京新城自成立以来,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营持续盈利。此次申请银行授信主要用于补充其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业务持续发展。
同日,天津泰达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三级子公司扬州昌和为二级子公司扬州泰达综合授信50,000万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显示,天津泰达股份的二级子公司扬州泰达因经营发展需要,向中信银行扬州分行申请5亿元为期三年的综合授信。
根据议案,扬州泰达全资子公司扬州昌和拟以其名下总面积56,321平方米的酒店建筑在建工程以及对应面积为35,387.6平方米的商业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14,839.8平方米的京杭水镇建筑在建工程以及对应面积为8,759.9平方米的商业出让土地使用权担保物,抵押期限与主债务期限相同。
截至2014年4月30日,泰达股份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67.8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27%,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67.3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