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地产继续向关联方及信托借款6.5亿元

   2014-06-03 观点地产网5080
为解决公司资金需求,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继续通过银行向深圳格兰云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整,期限不超过1年。

5月30日,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为解决公司资金需求,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继续通过银行向深圳格兰云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不超过5000万元整,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利息不超过360万元整。

公告强调,公司申请委托贷款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拓宽公司的筹资渠道,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和长期发展。公司本次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并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

另悉,为补充日常周转资金,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下属两家企业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分别为:

中航城置业(昆山)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拟向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申请九方城A6地块三期建设开发贷款,贷款金额为4亿元整,期限3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提供昆国用(2012)第12012100177号土地的第二顺位抵押,并追加江苏中航地产有限公司A5部分土地的抵押。

深圳市观澜格兰云天大酒店投资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拟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信托规模不超过2亿元整,期限不超过5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待观澜格兰云天国际酒店主楼办妥房产证后追加物业抵押担保。

中航地产指出,上述贷款事项相关合同尚未签署。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结合经营工作需求和实际贷款情况签署担保合同。公司在已签署相关担保合同、且下属企业已提取相关贷款的情况下,方开始履行连带责任担保的义务。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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