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100收购桂林项目余下70%股权 总代价1.68亿元

   2014-08-17 观点地产网5220
据此,阳光壹佰集团将收购,广西老木棉所持有的桂林阳光壹佰的70%股权及桂林阳光壹佰所欠广西老木棉的股东贷款,总代价为人民币1.68亿元。

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于8月15日公布一项股权收购协议。根据公告,阳光100全资附属公司阳光壹佰集团与广西老木棉订立股份收购协议,据此,阳光壹佰集团将收购广西老木棉所持有的桂林阳光壹佰的70%股权及桂林阳光壹佰所欠广西老木棉的股东贷款,总代价为人民币1.68亿元。

公告透露,广西老木棉为阳光100中国的关连人士,因其控制人陈梦为公司多间附属公司的董事。因此,行使桂林认购期权及股份收购协议项下的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

公告称,阳光100上市前的售股章程披露,广西老木棉授予阳光壹佰集团独家不可撤回期权,阳光壹佰集团可全权酌情以相当于桂林阳光壹佰股权当时公平值的价格收购广西老木棉所持桂林阳光壹佰全部或部份股权。此次1.68亿的收购总代价包括桂林阳光壹佰的70%股权的1.17亿元,以及桂林阳光壹佰所欠广西老木棉的股东贷款5050万元。

公告还透露,桂林阳光壹佰主要开发项目为桂林丽园,该项目为住宅区,设有酒店、住宅大厦及艺术画廊。占地总面积约为464,564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239,059平方米。

此项收购完成后,桂林阳光壹佰将成为阳光100的全资附属公司。公司认为收购事项将有利于阳光壹佰集团主导桂林阳光壹佰项目的运营管理。收购事项亦有利于阳光100对“阳光100”品牌使用的控制。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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