钜大国际因首创注资构成反收购 提请重新上市

   2014-09-18 观点地产网5240
据联交所上市规则,钜大国际收购首创置业资产事项构成公司反收购,其已于2014年9月17日向联交所提交新上市申请。

9月17日,钜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公告宣布,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其收购首创置业资产事项构成公司的反收购。因此,该公司被视为新上市申请人,而收购事项也须待上市委员会批准其提交的新上市申请后方可作实。

钜大国际董事会称,该公司已于2014年9月17日向联交所提交新上市申请。收购事项及发行可转换优先股须待达成多项条件(包括获得本公司及首创置业的独立股东批准)后,方可作实,而该等条件未必能够达成。

此外,如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不批准钜大国际新上市申请,则收购协议及认购协议不会成为无条件,收购事项及发行可转换优先股亦不会进行。

上述收购事项及发行可转换优先股事项即为钜大国际此前于8月15日与首创置业联合公告所宣布内容,即首创置业向钜大国际注入西安项目。

据8月15日公告,首创置业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侨恩以代价约9.38亿元购买新加坡Reco Ziyang Pte Ltd所有的西安首创新开置业60%权益。收购完成后,侨恩成为西安首创新开置业的唯一拥有人。

同日,首创置业和钜大国际联合公告称,在完成上述收购事项的前提下,侨恩将西安首创新开置业的100%股权转让给深广发展有限公司,代价约为19.63亿港元,而深广发展则为首创置业旗下钜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收购完成后,西安首创新开置业及其附属公司将由深广发展全资拥有。

为此,钜大国际以发行价每股2.66港元发行738,130,482股可转换优先股,并与首创置业旗下全资子公司得兴有限公司订立认购协议,该笔所得的全部款项将用作偿付就收购事项应付的代价。

资料显示,钜大国际为首创置业于去年11月8日斥资3.51亿港元购入的“壳”公司。收购之初,首创置业的目标十分明确,钜大国际“是首创置业从事房地产业务开发及投资的另一平台”。

截至8月18日公布收购事项,此次首创置业向钜大国际注入资产距其收购后者尚不足24个月。

根据港交所上市规则第14.06(6)(b)条,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24个月内,进行非常重大收购(上市公司向取得控制权的一方收购的资产值达到壳公司资产的100%),则会被视为反收购行动。

因此,此次钜大国际提交新上市申请,须获联交所审核批准。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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