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100预1.15亿美元票据于10月9日前后上市

   2014-10-09 观点地产网8480
阳光100公司已向港交所申请批准其1.15亿美元12.75%的三年期优先票据透过仅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债务的形式上市及买卖,批准预期于10月9日或之前后生效。

10月8日,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公告披露,公司已向港交所申请批准其1.15亿美元12.75%的三年期优先票据透过仅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债务的形式上市及买卖,批准预期于2014年10月9日或之前后生效。

9月26日,阳光100公告宣布,公司、附属公司担保人及初始买家就发行1.15亿美元于2017年10月8日到期的优先票据订立认购协议,该笔票据的年利率为12.75%。

BNPParibas、汇丰及安信国际为该票据发行的联席全球协调人,BNPParibas、汇丰、安信国际、花旗及农银国际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

阳光100方面表示,经扣除包销折扣及其他估计开支,票据发行的估计所得款项净额约为1.12亿美元。公司拟将票据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约一半用于偿还债务,余下款项用于投资现有及新增房地产项目及作一般企业用途。并且,该笔票据已获得标准普尔评级服务公司评为“B-”级及FitchRatingsLtd.评为“B-”级。

据2014年中报显示,阳光100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资本负债比率(资本负债比率=贷款及借款总额╱资产总额*100%)由2013年12月31日的49.5%降低至43.1%。资本负债比率有所降低,是由于偿还贷款所致。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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