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拟非公开发行3.91亿股股票 另贷款26亿元

   2014-12-12 观点地产网7030
于公告中还披露将通过委托贷款、申请开发贷款及直接签订融资协议等方式融资近26亿元。

  观点地产网讯:12月12日,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宣布,拟通过非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为5.37元/股,不低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3.91亿股。

除发行股票融资外,于公告中还披露将通过委托贷款、申请开发贷款及直接签订融资协议等方式融资近26亿元。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和资金安排,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取得公司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7800万元的委托贷款,用于流动资金周转,期限两年,贷款年利率为7.8%。

公司控股子公司银川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通过中信银行取得公司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2.5亿元的委托贷款,用于补充项目流动资金,期限两年,贷款年利率为7.8%。

于公告中海还披露,近期,因上海项目开发建设的需要,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与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人民币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股权转让及回购协议》、《资产管理专项服务协议》、《财务顾问专项服务协议》等相关协议文件,申请融资金额合计7亿元,贷款总成本为年利率11%,融资期限两年。

同时,上海新华联拟与中信银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申请总额为13亿元的项目开发贷。该笔开发贷将分两期投放,首期投放的金额为8亿元,融资总成本为年利率7.8%,借款期限三年。

此外,除上述贷款融资外,公告中还透露为推进芜湖新华联文化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近期,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芜湖新华联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拟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北京路支行签署《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等相关协议,芜湖新华联拟向建设银行贷款2.7亿元,贷款年利率6.2115%,贷款期限七年。芜湖新华联拟以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8.18万平方米及项目建成后的全部固定资产(含生物资产)抵押,以及投入运营后的收费权质押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同时,公司拟与建设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5亿元,保证期间为贷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两年止。

标签: 资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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