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公告宣布,于2014年12月12日交易时间后,全资附属公司阳光壹佰集团与杭州恒信壹佰(阳光壹佰集团的一间全资附属公司)及洋浦广盛订立股权转让协议。
据此,阳光壹佰集团已指定,而洋浦广盛已同意杭州恒信壹佰将从洋浦广盛收购北京银信的49%股权,代价为2.278亿元。
公告显示,洋浦广盛由原始股东全资拥有,故为该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银信认购期权的行使,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转让北京银信的49%股权构成该公司的一项关连交易。
据了解,为2014年2月27日阳光100售股章程披露,洋浦广盛及广西新万通授予阳光壹佰集团独家不可撤回期权,阳光壹佰集团可全权酌情以相当于北京银信股权当时公平值的价格收购洋浦广盛及广西新万通于北京银信分别所持的15%及34%的全部或部份股权。
其后于2014年4月28日,广西新万通转让其于北京银信的34%股权予洋浦广盛,并将其于原始认购期权协议项下的义务转让予洋浦广盛,由此,阳光壹佰集团拥有独家不可撤回期权,可从洋浦广盛认购其于北京银信49%的全部或部份股权。
本次收购标的权益后,阳光壹佰集团将通过杭州恒信壹佰持有北京银信的49%股权。
阳光100表示,根据银信认购期权的行使,此转让事项可减少该公司潜在的关连交易,及解决北京银信与该集团之间潜在的竞争问题。此外,转让对公司有利,因为该公司可以通过分红的方式分享到北京银信的经营收益。
资料显示,北京银信为于1999年10月21日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660000元,其目前由洋浦广盛及兖矿分别拥有49%及51%权益。因此,北京银信由原始股东间接拥有49%权益,故为该公司的关连人士。其主要业务为物业出租、开发及销售。据悉,北京阳光100国际公寓项目由北京银信拥有。